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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加大对干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把干部人事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需要群众知晓、能够公开的有关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人事事项,全部通过国家民委网站、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国家民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将201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2010年部门决算都通过国家民委政府网站以及《中国民族报》向社会公开。凡属能够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1年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增强,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国家民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运维,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了栏目内容和页面设置,积极开发网上互动功能。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和策划,全年网站发布(更新)信息超过10000条;在网站公布了《国家民委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公开国家民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开设“爱我中华”、“多彩中华”、“署名文章”板块,制作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经验交流会》等20多个民族工作政务专题。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结合国家民委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底,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11年3月在北京举办“国家民委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增强公开意识和水平,提高培训实效。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我委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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