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的通知

  注:上述两项材料须与工作实施计划于2010年4月15日前同时上报,逾期将影响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2:
  试点工作经费使用说明

项目

预算费用

预算费用说明

会议费

3.0万

4次,合计3万

实验耗材

25.5万

1.体质测定,3000人/年,成本20元/人。合计6万

2.运动能力评估,3000人/年,成本35元/人。合计10.5万

3.一般医学检查,3000人/年,成本30元/人。合计9万

外聘人员费

32.0万

测试人员可聘请无薪水收入的学生、下岗人员(最高不得超过本地区的人均月工资);讲座专家可聘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学教师、医生、运动队教练等,按讲座次数给予报酬,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测试人员12人,1500元/月/人,合计10.8万,按工作6个月计算。

2.教练员8人,2000元/月/人,合计19.2万,

3.专家20人次,1000元/人次,合计2万

交通费

3.0万

市内交通3万

场地租赁费

2.5万

主要指科普健身讲座,外出体质测试所必需租赁的场地。

10次/年,2500元/次,合计2.5万

宣传资料费

4.0万

科普宣传的挂板制作、宣传折页、书籍等印刷

10000册,3元/册,合计3万

挂板、横幅1万

合计

70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