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各试点单位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一、需要补充健身场地正常使用证明材料的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体育管理二中心、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和江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由于属于自己产权的健身场馆,试点工作始于其它单位共同进行,因此须补充健身场馆能够满足试点工作使用的证明材料。
二、需要补充健身器材的添置计划
下表是各试点单位目前尚缺乏的体质测试和运动健身必备的器材,请各单位对照下表,提供添置结果和添置计划。
单位名称
| 健身场地及器材类别
| 缺少详细场地/器材名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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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体育管理二中心
| 室外健身器材
| 篮球场6块或网球2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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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体育场
| 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 心电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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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能力测试
| 平板运动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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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功能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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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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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健身场地
| 力量、有氧、器械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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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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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12块或羽毛球场地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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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 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 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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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形态测量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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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测试场地
| 体质测试场地(低于3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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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健身场地
| 体操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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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 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 急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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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能力测试
| 平板运动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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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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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系统
| 计算机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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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济南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 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 心电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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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能力测试
| 力量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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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健身场地
| 乒乓球12块或羽毛球场地4块(有乒乓球场地但是低于12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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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 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 心电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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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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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形态测量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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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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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能力测试
| 平板运动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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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功能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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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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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健身场地
| 力量、有氧、器械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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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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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
| 力量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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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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