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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筹备阶段(2012年1月-4月)

  1、汇总审议试点单位上报材料

  2、确定试点任务

  3、编制和调试管理系统网络平台

  4、下发工作通知

  5、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

  6、试点单位制定和上报实施计划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0月)

  1、各试点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

  2、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技术督察组制定计划对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实施调研

  3、8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4、10月底,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各试点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2月)

  1、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2、完善管理网络平台

  3、完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4、完善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5、完善运动健身指导的科学性

  六、工作经费:

  (一)国家体育总局将提供试点工作经费,用于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经费必须做到单独立项、专款专用,不足部分各试点单位自行补贴(使用说明见附件2)。

  (二)各试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不能完成者将酌减相应的工作经费。

  七、材料报送

  各试点单位所在省(区、市)体育局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会同试点单位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连同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名单、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式两份,于2012年4月15日前分别报送群体司和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

  联 系 人:孟亚峥

  联系电话:(010)87182348 87182255(传真)

  电子信箱:mengyazheng@sport.gov.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群众体育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张彦峰

  联系电话:(010)87182595 67103872(传真)

  电子信箱:zhangyanfeng0310@tom.com

  附件1:各试点单位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附件2:试点工作经费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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