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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任务:

  (一)探索长效化的运营模式

  各试点单位结合已有工作经验和运行特点,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与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指导下,探索形成定位明确、自主管理、有自我造血功能、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化运营模式,为在全国建设三级“指导站”网络提供经验。

  (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

  各试点单位完成3000人的体质测试,其中50%以上的受试者必须进行一般医学检查及运动能力评估;对15%的受试者进行科学健身指导的纵向跟踪,建立跟踪信息数据库档案。受试人员应来自辖区内,以起到对辖区内(试点单位所在的市区或乡镇)的群众科学健身指导的辐射作用,有完整记录。

  1、体质测定

  按国家体育总局2003年颁布实施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测试指标及评定标准,对辖区的成年人、老年人进行测试和评价。

  2、一般医学检查

  安静脉搏、收缩压、舒张压、心电图。

  3、身体形态指标

  身高、坐高、体重、肩宽、骨盆宽、手长、前臂长、上肢长、下肢长A、小腿长(小腿加足高)、拇食指环长、拇指长、手宽、肘关节宽、膝关节宽、足长、胸围、腰围、臀围、头围、前臂围、上臂围、大腿围、小腿围、踝围。

  4、运动能力评估

  有、无氧运动负荷强度的范围(自行车、跑步机、各种体操、传统健身方法等)、不同部位肌肉力量评定,确定1RM强度。柔韧能力评估。确定适宜运动负荷。

  5、提供易于执行的运动健身方案

  (三)健身科普知识讲座

  各试点单位须以当地社会体育指导员、大专院校及相关行业的专家为依托,组建一支以增强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运动健身科普知识宣讲队伍。每个季度在辖区、社区定期开展健身科普知识讲座2-4次,并提供图像、文字资料。

  (四)推广运动健身项目

  各试点单位推广1-2个运动项目,制定工作和推广计划,现场推广时应有召集人、指导教师,并记录汇报项目推广工作情况。

  完成上述所有任务,须在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提供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管理系统下运行,所有工作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在网络平台上填报。

  五、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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