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2012年第3号)
关于公布《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和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高速公路监控、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水平,规范高速公路监控和通信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建设,保障全国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稳定运行,提高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和《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