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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2]43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T105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控制点的请示》(苏核发〔2012〕13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至20日对你公司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进行了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为确保机组运行安全,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田湾核电站两台运行机组在燃料循环结束处于热态时,应增加控制棒落棒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1号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对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对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次
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 01 2年3月1 9日至2 0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四)《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五)《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五燃料循环的运行情况。
  (二)换料大修活动的实施情况:
  1.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维修活动的执行情况;
  2.大修期间定期试验完成情况;
  3.换料大修期间发生的重要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燃料管理及装卸料活动的实施情况。
  (四)换料大修期间运行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情况:
  1.大修期间机组状态的控制情况;
  2.安全重要系统及设备变更的实施情况。
  (五)大修期间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和核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
  (六)大修期间应急准备、辐射防护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实施情况。
  (七)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的在役检查情况。
  1.主泵及蒸汽发生器在役检查情况;
  2.其它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的在役检查情况。
  (八)机组大修换料后首次临界条件的具备情况:
  1.机组换料后重新启动的文件准备情况;
  2.启动试验的执行情况及关于启动报告审查的有关问题;
  3.系统状态检查。
  三、检查活动
  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科学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一)。
  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分成三个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文件检查、现场检查及访谈等方式进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对检查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名单见附二),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果和要求
  (一)换料大修活动实施情况
  截至3月2 0日,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维修活动进展正常,大修计划规定的核岛大修项目、再鉴定试验已按计划实施。
  田湾核电站在T10 5换料大修期间,卸料检查时发现有一根燃料棒存在微小的气密性不良,检查分析结果远低于组件判废准则,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基于保守决策决定该燃料组件不再回堆使用,并向国家核安全局报送了换料安全评价报告。目前田湾核电站装料已经完成,堆芯装载结果符合堆芯装载图要求。
  田湾核电站在辐射防护和辐射监测方面,组织机构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人员防护和辐射监测设备齐全有效;过去一年中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限值。
  田湾核电站在本次换料大修中,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核安全监督已按计划实施,本次换料大修期间相关活动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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