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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三是积极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门立法。要抓住“两会”召开等重要契机,继续提交提案议案建议,争取大会发言,获得代表、委员的关注和支持,在更高层面进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目前,全国妇联正在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工作。各地妇联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通过上下联动,提出更加科学和完整的立法建议,为立法机关提供参考,从源头推进反家暴立法进程。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展示当地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果,交流各有关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和完善服务措施。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关注妇女维权需求,促进家庭平安,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时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加以谋划。
  各级妇联、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与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守护平安、干净社区”大型主题活动等相结合,根据妇女实际需求,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统筹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以推进反家暴立法为着力点,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动员引导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促进家庭文明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为反家暴立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国妇联将围绕维权周活动主题,为基层提供宣传口号、知识要点、主版页面及宣传画等资料(详见电子信箱)。维权周期间,还将启动妇女普法原创作品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另发),并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获奖作品予以通报表扬和集中展示(演),掀起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经验,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以及1-2个基层开展维权周活动的优秀案例(具体格式见附件)。我们将通过资料汇编、信息简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扩大维权周活动影响,提高维权周活动成效。

  全国妇联联系人:张彦红 袁虹
  联系电话:010-65103173
  电子信箱:weiquanyichu@126.com

  中央综治办联系人:张恒斌
  联系电话:010-8509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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