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妇字〔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三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
二、活动主题
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内容
围绕“亿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将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基层、送到广大妇女身边。主要内容是:
一是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法律进家庭”、“讲权利、讲义务”、“平安家庭”创建、“守护平安、干净社区”等群众活动载体,组织巾帼志愿者、社会治安志愿者等,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渠道,进一步弘扬男女平等、家庭文明的良好风尚。广泛应用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平台,集中向社会公众宣传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理念和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家庭暴力的重大案件适时表明态度,旗帜鲜明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反家暴立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组织“进社区、送法律”服务活动。各级妇联要按照全国妇联“送服务到基层”的总体要求,与综治、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积极协调配合,开展“进社区、送法律”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为广大群众提供近在身边的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10反家暴报警中心、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点)以及农村、社区“妇女之家”等维权阵地的服务功能,及时发现和掌握家庭暴力等涉及妇女儿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介入、化解矛盾。维权周活动期间,每个社区、村的“妇女之家”都要开展至少一次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