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妇字〔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要求,全国妇联决定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凝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广大妇女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雷锋精神是全国人民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时代潮流,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本色。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就是要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和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明确在广大妇女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目标要求。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巾帼志愿服务为载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在广大妇女中广泛进行雷锋精神、雷锋事迹和雷锋式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引领广大妇女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在岗位上坚守职业道德、在生活中弘扬家庭美德、在日常中陶冶个人品德,为促进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应有作用。
三、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雷锋活动。一是立足本职、学习雷锋。把学雷锋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等结合起来,以各级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为主要阵地,在各行各业妇女尤其是窗口行业妇女中组织开展“岗位学雷锋、巾帼建新功”活动,切实把学习雷锋精神的成效转化为激励广大妇女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火热实践的强大动力。二是深入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以“践行雷锋精神、巾帼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单亲母亲、空巢孤寡老人,重点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法律宣传咨询、情感关怀抚慰、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科学教育子女、社区环境美化、群众文化健身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妇女中不断兴起学习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三是大力培树妇女践行雷锋精神的典型。以雷锋精神为标杆,以郭明义等“当代雷锋”为榜样,注重从基层、从平凡岗位中培育和选树妇女学习雷锋的先进典型,通过评选表彰、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力度,使广大妇女学习雷锋有样板、有动力、有方法、有成效,用先进的力量吸引和带动广大妇女踊跃参加到学雷锋活动中来。四是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宣传。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在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网以及各地妇联网站开设学雷锋活动专题、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在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以及妇联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现代女性大讲堂、和谐家庭大课堂、巾帼文明健身队等活跃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的优势,面对面地向妇女群众进行学雷锋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将弘扬雷锋精神体现在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健身活动中。五是把雷锋精神融入家庭道德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的和谐家庭关系及和谐邻里关系,提高家庭道德建设水平。注重发挥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等阵地作用,引导家长把雷锋精神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子女与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孤残儿童等结成关爱帮扶对子,促进家长和儿童在学雷锋活动中共同提高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