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报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报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妇厅通字〔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要求,结合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全国妇联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妇联外网应用系统运行的网络平台,并将其作为全国妇联到各级妇联节点的传输通道。目前,全国妇联已开始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准备工作。
  为便于工作实施,请各省(区、市)妇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入政务外网的相关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与全国妇联信息化项目办公室联络沟通;二是负责接入本地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联络工作。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吴 建 萍
  电 话:010-65103028
  传 真:010-65103027

  附件:妇联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联系人名单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2年2月22日

  附件:
  妇联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联系人名单

省份

单  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