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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深入推进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深入推进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创先发〔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妇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妇联,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全国妇联各团体会员:
  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全国和各地陆续表彰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好学习好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学先进、见行动,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多作贡献,掀起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新热潮,对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创新党的妇女群众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在巾帼建功“十二五”中学先进、见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把宣传好学习好优秀妇女典型与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妇女学习雷锋精神,弘扬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岗位建功、传承文明、遵纪守法的创先争优精神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推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作用。加大对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方法和机制,采取媒体宣传、文艺宣传以及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优秀妇女牵手妇女群众和“岗岗互动”、“岗区联创”、“岗村共建”和巾帼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城乡广大妇女学先进、争优秀的平台。通过引导广大职业女性学习身边的巾帼文明岗、争创集体、争创班组以及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女性岗位能手和岗位明星以及技能标兵等,在“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中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新贡献。通过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女能手、女经纪人、女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争做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依靠知识和技术实现增收致富,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要认真做好女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工作,鼓励她们依靠科技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服务。要掀起学先进、见行动热潮,使先进模范成为广大妇女的学习榜样和精神追求,进一步激发蕴藏在广大妇女中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在服务经济稳中求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实现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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