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湖北地区费率的批复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
  3、电话、电视、音像设备及制品、电脑及软件;
  4、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物品、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5、动物、植物;
  6、用于商业和贸易目的的货物或样品。
  (二)行李物品丢失、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丢失、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的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提供证明损失物品价值的相关凭据和残骸以及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保险期间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三)每次赔偿的免赔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

(30)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

  本特约条款仅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客车、企业非营业客车。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且保险单载明的行驶区域为“省内”时方可特约本条款。
  特约了本条款后,在以下节假日期间,保险机动车的行驶区域可自动扩展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无需申请批改:
  1、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及其前后各二十天;
  2、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及其前后各十天;
  3、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及其前后各十天;
  4、元旦(1月1日)及其前后各十天。
  除以上四款列明的时段之外,当保险机动车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合同约定区域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原投保条款的约定处理。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使用说明

  一、各险别保费计算方法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
  1.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
  2. 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3.特种车分类: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4.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计收。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
  1.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排量/功率、车辆使用年限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
  保费 = 基础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以下表为例说明保费的计算方法。
家庭自用汽车与非营业用车机动车损失保险   
1年以下 1-2年 
基础保费费率基础保费费率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539 1.28%513 1.22%
6-10座646 1.28%616 1.22%
企业
  非营业客车
6座以下305 1.01%290 0.96%
6-10座365 0.96%348 0.91%
10-20座365 1.03%348 0.98%
20座以上381 1.03%363 0.98%

  例1:假定某5座家庭自用汽车投保车损险,车龄为1年以下,保险金额为10万元。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539元,费率为1.28%,则该车辆的保费=539+10万×1.28%=1819元。如果保险金额变为15万元,则该车辆的保费=539+15万×1.28%=2459元。
  例2:假定某7座企业非营业客车投保车损险,车龄为1年,保险金额为18万元。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348元,费率为0.91%,则该车辆的保费=348+18万×0.91%=1986元。如果保险金额变为25万元,则该车辆的保费=348+25万×0.91%=2623元。
  2.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3.特种车分类: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4.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计收。

  (三)车上人员责任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费率;
  驾驶人保费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费率
  乘客保费 =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 费率 × 投保乘客座位数

  (四)盗抢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
  保费 = 基础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挂车保险费按同吨位货车对应档次保险费的50%计收。

  (五)玻璃单独破碎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座位数、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找费率;
  保费 = 新车购置价 × 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材质玻璃标准保费上浮10%。

  (六)车身划痕损失险
  按车龄、新车购置价、保额所属档次直接查找保费。

  (七)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按照选择的免赔额、新车购置价查找费率折扣系数;
  约定免赔额之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 费率折扣系数

  (八)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按照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保费 = 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 × 费率

  (九)自燃损失险
  按照适用的车龄查找费率;
  保费=赔偿限额×费率

  (十)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赔偿限额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营业性机动车。

  (十一)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新增设备损失险保费 = 保险金额 × 车损险标准保费 ∕ 车损险保险金额。

  (十二)代步车费用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日赔偿金额 × 最高赔偿天数的10%
  注:非营业车适用;日赔偿金额300元,最高赔偿天数分为四个档次:10、15、20、30天。

  (十三)车辆停驶损失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 × 日赔偿金额的10%
  注:营业车适用。

  (十四)救助特约条款
  固定年保费;无需计算;
  注:适用于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非营业9座以下客车。

  (十五)换件特约条款
  按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直接查找固定费率;
  保费 = 新车购置价区间所对应的车损险保费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十六)多次事故增加免赔率保费优待特约条款
  调整保费 = 车损险保费的 × 2%;

  (十七)车上货物责任险
  按照车辆的使用性质查找费率;
  保费 = 赔偿限额 × 费率

  (十八)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赔偿限额 × 费率
  注:适用于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机动车。

  (十九)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赔偿限额×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盗抢险的机动车。

  (二十)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按扩展区域半径直接查找固定费率;
  注:适用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

  (二十一)新车特约条款
  固定费率;
  A款保费 = 车损险保费的 × 费率;
  B款保费 = 车损险保费的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含2年)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机动车。

  (二十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新车购置价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或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

  (二十三)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固定费率;
  选择本特约条款后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保费 = 车辆损失保险保费 × 1.1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

  (二十四)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固定保费;
  注:适用于已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机动车。

  (二十五)使用安全带补偿特约险
  固定费率;
  保费 = 赔偿限额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机动车。

  (二十六)租车人人车失踪特约条款
  固定费率;
  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盗抢保险的机动车。

  (二十七)机动车零部件、附属设备盗窃险
  按照使用性质和责任限额直接查找固定保费;
  注:适用于已投保全车盗抢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车。

  (二十八)教练车特约条款
  固定费率;
  保费 = 适用本条款的所有险种标准保费之和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专用教练车。

  (二十九)污染责任保险
  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固定保费;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

  (三十)异地出险住宿交通费特约条款
  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固定保费;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

  (三十一)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
  固定费率;
  保费 = 机动车辆损失险标准保费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特种车。

  (三十二)特种机动车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
  固定费率;
  保费 = 机动车辆损失险标准保费 × 费率
  注: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特种车。

  三、使用费率调整系数表进行费率调整
  (一)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根据历史赔款记录,按照规定的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费率调整。
  (二)约定行驶区域系数
  “场内”指仅在工地、机场、厂区、码头等固定范围内使用。“省内”、“固定路线”、“场内”三项系数不能同时使用;家庭自用车不能使用“固定路线”及“场内”费率调整系数。
  (三)承保数量系数
  根据同一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在我司投保车辆数的情况选择使用。家庭自用车不能使用该费率调整系数。
  (四)指定驾驶人、性别、驾龄、年龄系数
  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指定驾驶人的情况,当指定多名驾驶人时,以乘积高者为准。 
  (五)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管理水平系数
  适用于车队。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管理水平系数不能同时使用。
  (六)使用规则
  1.费率调整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
  费率调整系数 = 系数1 × 系数2 × 系数3 × ……
  2.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
  3.费率调整系数表不适用于摩托车、拖拉机。

  四、其他
  在费率表中,凡涉及分段的陈述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例如:“6座以下”的含义为5座、4座、3座、2座、1座,不包含6座;
  “6-10座”的含义为6座、7座、8座、9座,不包含10座;
  “20座以上”的含义为20座、21座、…,包含20座;
  “10万以下”不包含10 万;
  “10-20万”包含10万,不包含20万;
  “20万以上”包含20万。

  费率调整系数表
序号项目内容系数适用范围
1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0.7 所有车辆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0.8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0.9
新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3次以下1.0
上年发生3次赔款1.1
上年发生4次赔款1.2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1.3
2多险种同时投保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0.95~1.00
3客户忠诚度首年投保1.00
续保0.90
4平均年行驶里程平均年行驶里程<30000公里0.90
平均年行驶里程≥50000公里1.1~1.3
5安全驾驶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0.90
6约定行驶区域省内0.95 所有车辆
固定路线0.92 不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场内0.80
7承保数量承保数量<5台1.00 不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5台≤承保数量<20台0.95
20台≤承保数量<50台0.90
承保数量≥50台0.80
8指定驾驶人指定驾驶人员0.90 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
9性别1.00
0.95
10驾龄驾龄<1年1.05
1年≤驾龄<3年1.02
驾龄≥3年1.00
11年龄年龄<25岁1.05
25岁≤年龄<30岁1.00
30岁≤年龄<40岁0.95
40岁≤年龄<60岁1.00
年龄≥60岁1.05
12经验及预期赔付率40%及以下0.7~0.8仅适用于车队
40~60%0.8~0.9
60~70%1.00
70~90%1.1~1.3
90%以上1.3以上
13管理水平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类型0.7以上
14车辆损失险车型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1.3~2.0所有车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