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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多、难度大,加之工作基础差、力量薄弱、行业地位低,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内部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单位之间互联互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设,共同推进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要积极协调与资源管理部门建立有害木采伐审批的会商机制;与森林公安、资源监督、纪检监察、木材检查站等单位,联合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工作;与政策法规、人教、科技、宣传等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建设、人员培训、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行业宣传。要积极开展省际间、区域间的联防联治联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统一行动,协同执法,联合防治,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国的联防联治联检网络。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和指挥机构的作用,完善各级政府重大外来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电力、电信、质检、工商等部门的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多部门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四、强化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要加强车站、机场、港口、仓库、苗圃、木材加工点,以及木材、建材、种苗、花木市场等的检疫检查,重点对公路、铁路、电力、电信、采矿等工程建设中运输、存储、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含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涉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要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要进一步完善检疫告知制度和检疫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处的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告知调出地检疫机构,并报省级林业植物检疫管理机构和我局造林司;调出地检疫机构在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明情况并采取整改措施,加强源头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012年,我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盾”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全面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检查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检疫监管工作
  加强林业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是做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关键。要逐步实行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加强检疫员的备案和审核工作,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应在我局备案。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每2年对本辖区内检疫员的资格、履责、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取消没有通过审核或超期未参加审核的检疫员资格。我局将于2012年6月1日,在全国启动新版林业植物检疫员证换证工作,请各地在认真做好审核和备案的基础上开展换证工作。加强检疫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在岗检疫员每5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超期未参加培训的将取消检疫员资格。2012年5月1日起,我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网络版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办公软件。各省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以此次办公软件的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和加大从国(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从严执行风险评估制度,禁止越权和超范围审批。对出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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