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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十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要按照国家关于应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要对已建成的电力应急培训基地进行完善,以提高人员实际应急技能为重点,扩展基地功能,提高培训质量,在完成本企业培训任务的同时,为电力行业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供支持。电力监管机构要会同电力企业继续推进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电力应急专业装备器材配备、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保障能力。

  (十三)完善电力应急联动机制。各单位要注重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建立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之间高效的应急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电力监管机构要会同电力企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建立与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有效防范重大地质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七、强化科技兴安,提高电力安全保障能力

  (十四)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作。要建立完善与电力工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电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要针对当前大电网、高电压、大机组以及新能源发电大规模接入的电力系统运行特点,研究解决保障电网和发电安全运行的关键技术,提高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电力监管机构要组织开展好电力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审和表彰工作,通过发布推广目录、召开示范现场会等形式,推广电力安全科技优秀成果,提升电力安全科技水平。

  (十五)提高大坝安全技术保障能力。要不断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在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大坝补强加固、风险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水电站大坝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快水电站大坝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成果在大坝安全常态工作机制中的应用,提高水电站大坝安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六)继续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安全科技支撑作用。要继续做好发电设备、输变电设施、城市用户供电可靠性的统计评价工作,扩大风力发电设备和环保辅助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覆盖面,开展输电网、低压用户供电和太阳能电站可靠性统计评价的研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可靠性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辅助决策作用。电监会将召开2012年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和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发布2011年度可靠性指标,部署下一阶段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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