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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2〕212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山东分公司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1〕0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在青岛市筹建山东分公司。
二、
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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