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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2、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及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情况;建设工期管理情况;建设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电力应急预案(方案)制定、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跨省跨区域输电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远距离、大容量、跨区域输电通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集中落点直流输电系统、同塔双回、多回路及处于同一输电走廊双回、多回输电系统等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2、区域电网交直流混联运行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交直流输电线路的协调运行与控制,重点对直流线路闭锁与换相失败情况及导致的切机、切负荷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强化重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典型受端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等负荷密集、外受电比例高的受端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输电大通道中断运行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受端电网安全风险的短路电流超标、局部配电网薄弱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

  (二)发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型发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大型水电站、火力发电和燃气电厂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隐患监控、水电站大坝和贮灰场大坝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2、百万千瓦级机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百万千瓦级大型火力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运行安全、控制系统及热工和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制定和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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