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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2〕165号)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筹建湖北分公司的请示》(中新大东方〔201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在武汉市筹建湖北分公司。
二、
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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