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福建分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和南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2〕138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华寿字〔2010〕096号)和《关于设立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华寿字〔2010〕0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福建省三明市筹建三明中心支公司,在福建省南平市筹建南平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