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国资党委宣传〔2012〕61号)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中央企业广大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现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内涵丰富、意蕴深刻。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新形势下,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倡导文明新风,匡正道德失范,矫正诚信缺失,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员工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对于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中央企业道德建设,形成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对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育人固本,凝魂聚气,弘扬爱党爱国、求实创新、拼搏奉献、诚实守信、和谐包容的精神,把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上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紧紧围绕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等五大战略,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等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学雷锋,树新风”、“诚信央企建设”、社会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