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产品节能认证执行《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能效等级1级的通知
各认证企业:
根据《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008)标准的要求,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的能效限定值于2011年11月01日起升为能效等级的2级,因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产品的节能认证评价指标将由《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008)的能效等级2级调整为能效等级1级 。
各认证企业请自行核对获证产品的节能认证试验报告,依据报告确认其指标是否满足能效等级要求,凡不满足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请于即日起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并于2012年05月20日前完成测试及变更工作。对于2012年05月20日前未能完成能效等级升级变更的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产品节能证书,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