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确立了“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检察工作方针和“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队伍建设方针,形成了“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素质、一手抓政治素质”的队伍建设思路;颁发实施《
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纲要》,开展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
检察官法》,推动队伍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道德和文化素质逐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特别是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必须看到,一些检察院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淡化,骄傲蛮横,吃拿卡要,特权思想有所滋长;屈从权势、囿于私情,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屡有发生;轻易抓人放人、滥用械具、刑讯逼供问题增多;受利益趋动,插手经济纠纷问题屡禁不止;有的职业道德失范,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也在侵蚀着检察队伍的肌体,队伍的精神状态、道德修养、纪律作风和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第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立了“九五”期间乃至未来十五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完成跨世纪的检察重任有赖于检察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建设更加文明的检察队伍和更加文明的检察机关,走以提高队伍内在素质为重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之路。各级检察机关都应从人民检察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着眼,在把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加强自身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检察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四)检察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方针贯彻落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如何,主要应通过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和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检察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进检察工作,完善检察制度,发展检察事业。
(五)今后15年检察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以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方针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坚持清正廉明、护法为民为主要特征的职业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增强文化科学水平、检察业务水平、政策法律水平为主要标志的业务文化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勤奋廉洁、严谨求实、令行禁止、团结高效为基本要求的纪律作风素质的显著提高。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道德高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人民检察队伍,建立具有检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形成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