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公告第1739号――关于公布第五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和第五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
(第1739号)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编纂工作,提高兽药国家标准质量水平,根据中国兽药典第五届委员会提议,经我部审核批准,现公布第五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附件1)和第五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
  2.第五届中国兽药典执行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兽药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兽药典委员会)是组织制定和修订兽药国家标准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由兽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归属农业部领导。
  第三条 兽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兽药国家标准,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兽药典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组成。
  第五条 兽药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若干副主任委员。
  主任委员由农业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农业部主管司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人和资深委员担任。
  兽药典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时间始于当届全体委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止于下一届全体委员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前夕。
  第六条 执行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资深委员、行政委员等组成。
  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起止时间与当届兽药典委员会相同。
  第七条 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委员组成。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