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关于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测试的函
(2012年3月)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提高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简称“指挥系统”)服务能力,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农办渔[2012]8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对指挥系统国家中心站硬件设备进行了优化升级,对软件功能进行了调整完善,现组织开展系统全面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点测试内容
(一)渔船管理系统相关业务办理及证书打印功能;
(二)大型捕捞渔船省级审批功能;
(三)船名升位历史记录查询功能。
二、测试时间及访问地址
测试时间:2012年3月22日-3月28日
访问地址:
联通(网通)用户
渔政:http://202.127.42.208/EOMS_J2EE/
船检:http://202.127.42.208:8080/CFR
电信用户
渔政:http://219.141.234.54/EOMS_J2EE/
船检:http://219.141.234.54:8080/CFR
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正式启用主中心的访问功能,目前运行的备用系统将同时停止对外提供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试账号及密码
测试账号用户名与目前操作人员账号用户名一致,密码统一为“666666”。测试系统的所有数据与正式系统保持一致,测试人员可办理各项业务,但不记入正式数据库。正式系统启用后密码将恢复为原有登录密码。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好系统测试工作,在新系统中试办各项业务,特别是要对三项重点测试内容进行详细测试。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名单见附件)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测试,同时要积极做好对本省业务人员的技术服务工作。运维组将及时查看并记录各地测试情况;
(二)新增软件功能的操作手册及业务指南已在指挥系统“信息公布”栏中发布。对于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渔船管理系统运维组或我中心信息处联系,我中心将组织技术力量及时解决;
(三)各省、各单位要认真归纳总结系统测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至渔业局船港处和运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