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项目
序号
| 时间
| 培训班
名称
| 培训内容
| 课时
(天)
| 授课
教师
| 培训目标
| 培训
对象
| 培训
天数
|
1
| 7月24日至29日
| 第一期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 0.5
| 统战部
税务机关
高等院校
|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在执业过程中如何利用基本准则,提高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使事务所所长具体掌握业务营销手段和市场开发的办法,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确立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企业的自我风险管理;提升领导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
| A级、AA级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
| 4天
|
运用注册税务师准则,加强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
| 0.5
|
税务师事务所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 0.5
|
确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机制
| 1
|
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
| 1
|
实践与提升:研讨与交流/参观考察当地3A级事务所
| 0.5
|
2
| 8月21日至26日
| 第二期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 0.5
| 统战部
税务机关
高等院校
|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在执业过程中如何利用基本准则,提高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使事务所所长具体掌握业务营销手段和市场开发的办法,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确立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企业的自我风险管理;提升领导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
| A级、AA级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
| 4天
|
运用注册税务师准则,加强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
| 0.5
|
税务师事务所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 0.5
|
确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机制
| 1
|
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
| 1
|
实践与提升:研讨与交流/参观考察当地3A级事务所
| 0.5
|
备注:第一期参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青岛、河南、青海。
第二期参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西、上海、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3
| 9月24日至29日
| 新任所长培训班
| 关于注税行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 0.5
| 中税协
税务机关
高等院校
|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注税行业专业知识、提高对行业发展的认识、开拓视野、 广交同行、沟通业务、提升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以适应注税行业新的发展需要。
| 新任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
| 4天
|
税务师事务所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 0.5
|
税收领域:资本运作与税收
| 1
|
综合管理:领导管理与沟通技巧
| 0.5
|
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绩效管理
| 0.5
|
领导力:新任所长的领导力提升
| 0.5
|
实践与提升:研讨与交流/考察当地3A级事务所
| 0.5
|
4
| 11月13日至18日
| 转让定价综合业务培训班
| 宏观财经: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概述
| 0.5
| 税务机关
高等院校
|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理念、了解转让定价的特别纳税调整规定、掌握运用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掌握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方法。
| 注册税务师或业务骨干
| 4天
|
宏观财经: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0.5
|
税收领域:同期资料管理
| 0.5
|
税收领域: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
| 0.5
|
税收领域: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
| 0.5
|
税收领域: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
| 0.5
|
税收领域:转让定价风险管理
| 0.5
|
研讨与交流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