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5、“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软件及说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tzs.ndrc.gov.cn/xmrjxz下载)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与项目汇总表一并刻录成光盘(U盘无法受理)申报。
  (四)请于2012年4月2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光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根据年度投资规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办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复函。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8505688;010-68505653
  附件:一、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 元、万美元

序号

企 业 名 称

隶属关系

 

项 目 内 容

总 投 资

工程起止年限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合 计

 

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

 

 

中央或

地方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律用EXCEL制作;

2. 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实施效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