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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七、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之前上报的预报名名额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2)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向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为5月30日,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班6月8日报到当天将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6月6日前告知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4、凡已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执业会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名额表

序号

省市、自治区

人数

序号

省市、自治区

人数

1

北京市

5

19

青岛市

5

2

天津市

4

20

河南省

34

3

河北省

20

21

湖北省

3

4

山西省

2

22

湖南省

5

5

内蒙古自治区

-

23

广东省

15

6

辽宁省

1

24

深圳市

7

7

吉林省

6

25

广西自治区

8

8

黑龙江省

-

26

海南省

1

9

大连市

2

27

重庆市

1

10

上海市

10

28

四川省

5

11

江苏省

8

29

贵州省

6

12

浙江省

10

30

云南省

-

13

宁波市

8

31

陕西省

1

14

安徽省

9

32

甘肃省

-

15

福建省

1

33

青海省

4

16

厦门市

2

34

宁夏自治区

3

17

江西省

3

35

新疆自治区

16

18

山东省

4

合计

2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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