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诚信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诚信工作指导。注重发挥诚信建设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加强对各地政府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食品企业工作的指导;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2.开展诚信师资培训。继续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大对地方诚信管理体系师资的培训工作力度,完成5000人次的培训,制作1万套光盘培训教材并下发各地相关部门及企业。
3.完善诚信制度建设。继续组织编写食品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研究制订乳制品、肉类加工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规则(试行)》,再确立10-15家评价机构,加快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守信激励机制。
4.发挥诚信平台作用。运营维护好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发布、诚信评价、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作用;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共享。
5.推广诚信试点经验。积极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认真梳理总结和加快推广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深化专项整治,保障质量安全
1.深化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五十百千”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各省市不少于50家食品药品企业实施新版HACCP或GMP,积极促进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通过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深化推广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方法在食品企业的应用;指导各地实施行业清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行业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食盐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配合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做好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管理,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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