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1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盐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食品行业“十二五”规划落实,着力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继续做好技术改造、标准规范建设和生产供应保障,配合做好食品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管理,集中治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
注重结合。坚持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加强监管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加强政策、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