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12年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的通知
(农办机[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11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的通知》(农办机[2011]16号)确定的各项重大目标任务,一些省份超额完成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全国农机化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八连快”,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技术支撑,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2年全国农机化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我部对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新增水稻机插秧面积、新增玉米机收面积、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培训新购机农民、提高拖拉机“三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了2012年各省(区、市)农机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分解指标(详见附表),现予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目标任务纳入201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明确进度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落实完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促进技术创新推广;积极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系统各方面资源,为完成农机化发展各项重大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