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宣讲团、媒体专栏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做到既有针对性,也有覆盖面,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引导全体公民行使
宪法和
档案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安排
档案“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主要是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或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项目,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推动档案普法工作全面发展。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逐年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检查到位,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将继续在《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开辟普法工作专栏,宣传推广档案“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组织考核、验收。国家档案局将在各地区各部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是提高全民档案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档、促进全国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对档案“六五”普法工作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实力量,强化职能,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听取汇报、开展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通过建立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有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