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关于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渔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并将其作为渔政队伍建设年主要标志性活动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今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2]19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级渔政机构要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好创建活动:
(一)积极创先争优。切实贯彻《
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农办发[2011]14号)精神,推行服务渔民公 开承诺,建立健全渔民群众评议机制,开展渔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
(二)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一要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二要梳理和完善执法依据,确保渔业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程序合法有效;三要全面开展培训教育,强化渔政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四要落实“五敢五不松劲”要求,扎实做好渔政工作,扩大渔政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渔政队伍的地位;五要推进渔业综合执法,促进渔政工作各环节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六要认真参加渔政队伍建设年各项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渔政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渔政工作,积极参加渔政队伍建设年的征文比赛和摄影比赛。凡是已评为窗口单位的渔政机构须至少报送一篇作品参加比赛,同时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一份,以便组织创建活动的专项宣传活动。各海区渔政局要在本海区渔政网站上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情况。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制定和报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且动员全部渔政机构参与创建,先在辖区范围内组织评比后,将优秀者推荐至我部参加窗口单位评选。于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电子文档发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备案;各海区渔政局要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按以上要求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