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开户银行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在本行开立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与关闭情况汇总后,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填报内容为当月新发生的情况,其中,发生账户开立的仅填写表中“账户开立情况”内容,发生账户关闭的则“账户开立情况”与“账户关闭情况”内容均需填写。
  2、关户原因按照以下代码填写(仅填写代码):1-账户迁移;2-股权激励计划到期;3.1-境外上市公司因回购、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在境外证券市场退市而使股权激励计划终止,3.2-境内公司因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而使股权激励计划终止,3.3-其他原因使股权激励计划终止。
  3、“关户后资金处置情况”中,“结汇”下填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的账户开户行、户名及账号;“境内划转”下填写划往的外汇账户开户行、户名及账号;“汇出境外”下填写境外收款人开户行、户名及账号。

  附表4: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收支情况表
  (银行填写)
  开户银行(公章):             报告期:       月             单位:美元

编号

账户名称

账号

币种

月初余额

汇入额

其中

汇出额

其中

月末余额

购汇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划入

境外投资本金及收益汇回

汇往境外

结汇

划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