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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加快培养一大批经营理念新、职业素养好、开拓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 2020年,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主要原则
  (一)平等开放、统筹兼顾。
  培养计划面向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开放、一视同仁,统筹兼顾企业高层和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
  (二)梯次开发、定向强化。
  突出培训的专业化和国际化,合理安排培训项目,不断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梯次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简称高管班)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党组)书记,规模较大地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培训内容。
  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战略研究、企业管理变革研究、企业跨国经营和跨文化管理研究等。
  (三)培训合作机构。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国家级干部培训机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大学,以及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国外知名大学和其他知名专业培训机构。
  (四)培训方式。
  以案例分析、交流研讨为主,培训期间至少组织2次参观考察活动或专题论坛,加强培训对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家的交流互动。
  (五)培训班次。
  每年安排2期,每期50人,学制1个月,总培训量不少于100人。
  四、中青年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简称中青班)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后备人选和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后备人选,规模较大的地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后备人选。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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