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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省级及以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经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同意后,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
  3.非公有制企业,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同意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对各方面推荐的人选,由国务院国资委汇总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主要是现代企业最新管理理念、跨国经营重大实践问题、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重大问题、企业管理变革重大问题等方面。
  (二)培训合作机构。
  国内培训,主要依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国家级干部培训机构;国(境)外培训,主要依托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以及其他知名专业培训机构。
  (三)培训方式。
  根据企业领军人才的特点和培训内容,发挥培训合作机构的优势,主要采取互动式、案例教学式、体验式等培训方式,每期培训班至少组织1次专题论坛,邀请国际知名跨国公司高级管理者、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社会知名人士参加,与培训班成员进行交流互动。
  (四)培训班次。
  国内培训每年安排4期,每期50人,学制1个月,总培训量不少于200人。
  国(境)外培训每年安排6期,总培训量不少于100人。其中,赴境外知名大学培训每年安排3期,学制15天,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赴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交流考察每年安排3期,学制10天,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培训对象的档案管理和后续培养工作。
  建立健全领军人才培训对象的信息档案,加强了解跟踪,实行定期回访。从培训对象中选择部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进行跨行业、跨企业、跨地区的挂职锻炼或任职交流。
  (三)加强培训后评估和改进工作。
  加强对培训的后评估工作,每期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后都听取培训对象和合作机构的意见,从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组织管理、资源利用、实际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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