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3.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
  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适应提高我国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以中国50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为重点,通过分期分批开展国(境)内外培训,到2020年完成3000人次领军人才的培训任务,培养500名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家,包括100名能够引领中国企业跻身世界500强的优秀企业家,400名能够引领企业名列国内同行业前茅的优秀企业家。
  二、主要原则
  (一)立足高端。
  培训对象定位为经营业绩优良企业的最高层次管理者,培训内容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前沿问题为主,培训合作机构在国内以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在国(境)外以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和世界知名大学为主,努力打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顶级品牌项目。
  (二)科学培训。
  科学制定培训实施计划,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评估,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三)育用结合。
  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同时,注重对培养对象的跟踪了解和后续培养,择优选派培养对象进行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交流挂职或任职,进一步提升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
  三、人员遴选
  (一)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条件:
  培养对象所在企业总体规模(主要是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原则上应为中国500强企业。
  2.个人应具条件:
  (1)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党组)书记职务,或为上述职务的后备人选;
  (2)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3)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遴选程序。
  培训对象的推荐和审批,采取“个人申请、企业推荐、组织审核”的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党委(党组)或董事会同意后,由企业按下述程序分别推荐:
  1.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