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姜健、任玉奇、谭志娟、刑克智、宋心仿等158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5件(第49、80、207、282、514号)。议案提出,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建议尽快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职能,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保障农技推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认为,关于农技推广投入的增长幅度问题,不宜在该法中规定。中编办认为,关于管理体制问题,应待国务院进一步明确有关管理体制后再写入法律;法律中不宜对各地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等作统一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农委在去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又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听取对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一定要从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出发,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同时,我委参加了修改领导小组和修改工作组的工作,目前已形成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修订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徐景龙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1件(第9号)。议案提出,当前,社会对林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已经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化为生态、经济、文化等多种需求,建议尽快修改森林法,重新定位林业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森林法修改要更好体现生态效益优先、森林分类经营、林地用途管理等要求。环保部建议,森林法修改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采纳和吸收相关国际法要求。为推进森林法修改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农委再次听取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法修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森林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国家林业局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森林法修改草案,计划年底前报国务院审议。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结合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抓紧完成草案,上报国务院,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