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关于修改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议案5件。
17.关于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的议案1件。
以上7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农委与有关部门作了沟通、研究。议案提出的问题,有的可通过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解决,有的需要修改相关法律解决,如土地承包法涉及的都是重大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充分论证,在做好相关工作基础上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四、1件议案提出的一个执法检查项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研究制定今后的监督工作计划时统筹考虑;针对议案提出的具体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研究解决
18.关于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森林法进行执法检查并采取措施解决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源头的长白山森林大量进行木材生产问题的议案1件。
我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
森林法执法检查列入今后的监督工作计划。建议国家林业局加强和改进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保护长白山林区生态系统,并在
森林法修改中认真研究议案关注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1年9月26日
附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9件,涉及17个立法项目和一个执法检查项目。其中要求制定法律12部,修改法律5部。审议意见如下:
一、10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已列入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抓紧时间尽快提交审议,并继续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1.徐景龙、姜健、任玉奇、汪惠芳等12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法的议案4件(第1、48、81、89号)。议案提出,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产业,建议制定粮食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和调控机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制定粮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负责牵头起草。中储粮总公司认为,粮食立法工作要积极而审慎推进,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和立法科学性,并对法律名称、立法重点、执法主体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粮食立法,提前介入粮食立法相关工作,为推进立法进程,就粮食立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和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和部分国有粮食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粮食法起草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委提出了在粮食法中要强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把强农惠农政策法制化、明确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应对粮食安全应急措施和防范外资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等建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正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将形成草案送审稿并报国务院。我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抓紧草案修改,201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