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9件,涉及17个立法项目和一个执法检查项目。
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在议案办理中,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和沟通,结合有关立法和监督工作,认真研究代表议案。2011年9月22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0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已列入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抓紧时间尽快提交审议,并继续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1.关于制定粮食法的议案4件。制定粮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负责牵头起草。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粮食立法,提前介入粮食立法相关工作,为推进立法进程,就粮食立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和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和部分国有粮食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粮食法起草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委提出了在粮食法中要强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把强农惠农政策法制化、明确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应对粮食安全应急措施和防范外资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等建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正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将形成草案送审稿并报国务院。我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抓紧草案修改,201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关于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5件。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做好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农委在去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
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又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听取对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
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一定要从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出发,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同时,我委参加了修改领导小组和修改工作组的工作,目前已形成
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修订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关于修改
森林法的议案1件。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起草。为推进
森林法修改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农委再次听取了国家林业局
关于森林法修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对
森林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
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国家林业局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
森林法修改草案,计划年底前报国务院审议。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结合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抓紧完成草案,上报国务院,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