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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

  (三)中评协根据各省所报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后确定培训名单,并将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通知地方协会。
  五、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的,由中评协发放统一印制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六、此次培训为担任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的必要条件,各地方协会应当高度重视,及时宣传,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评协注册部联系。
  联系人:李晶何亮亮
  联系电话:8819178288191796
  电子邮件:lijing@cas.org.cn

  附件:1、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
  2、关于推荐资产评估机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人员参加培训的函
  3、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一览表
  4、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照片粘贴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近期2寸免冠

蓝底彩色照片)

学历

 

专业

 

职称

 

其他执业资格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从事相关专业年限

 

在评估机构工作年限

 

联系

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学习、工作的主要经历及所任职务

 

有无不良记录

 

所在评估机构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方协会审核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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