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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
(中评协[201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及《财政部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的精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拟对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以下简称非评估师股东)继续进行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
  培训对象为拟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后备人员,包括以前参加过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但培训合格证书已经过期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讲授资产评估业务基础、机构内部治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为期5天,培训地点在北京,培训费20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参加本次培训班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连同两张2寸同底照片提交给所在地地方协会。
  (二)地方协会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出具推荐函(附件2),连同《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一览表》(附件3,含电子版)、《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照片粘贴表》及报名人员提交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一份,于2010年12月6日之前上报中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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