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关于制定烟花爆竹控制法的议案1件。代表议案提出的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建议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已有所规定。我们国家很大,控制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应由地方根据本地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制定烟花爆竹控制法尚不具备条件。
31.关于制定边境沿海地区边防治安管理法的议案1件。边境沿海地区治安管理有其特殊性,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通过完善行政法规、明确执法责任分工等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再适时启动边防治安管理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32.关于把“四议两公开”列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议案1件。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对村务公开的具体做法,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索,不宜由法律作统一规定。建议民政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和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认真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推广。(四议: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代会决议;两公开:公开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
33.关于修改
收养法的议案1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收养工作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建议民政部对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目前可暂不考虑修改
收养法。
34.关于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议案1件。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已有所体现,目前可暂不对“决定”中人民陪审员的学历、年龄要求作出修改。
35.关于修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传销和发布小广告的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工作,可暂不对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修改。
36.关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7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6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当前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拐卖儿童和拐骗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象,主要是法律实施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打击和惩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3件议案提出的3项执法检查
37.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2011年对该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8月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我委将依法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
38.关于开展
消防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专项报告。我委将依法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改进消防工作。
39.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我委将继续依法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上述87件议案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审议意见,请详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附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87件,要求制定法律21部,修改法律15部,共涉及36项立法;建议开展执法检查3项。审议意见如下:
一、4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刘庆宁、刘锡潜等62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2件(第333、507号)。议案建议完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调整分项责任限额,调整抢救费用与医疗费用分担责任等,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体系。
公安部提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名称建议予以统一和规范。关于抢救费用与医疗费用,救助基金是为避免因抢救费用不落实导致延误救治情况的发生,不宜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七十五条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范围扩大到医疗费用范畴。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后作出的专业性结论,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当事人违法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的证明,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不应视为具体行政行为,不宜列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公安部将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