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办价财[2012]18号)
各区域电监局,山西、山东、浙江、新疆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根据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成本与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价财[2012]4号)要求,决定对部分电网企业2011年输配电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成本与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价财[2012]4号)的要求,决定对全国部分电网企业2011年输配电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省级电网企业
北京、山西、山东、辽宁、湖北、重庆、浙江、新疆、广东、广西。
(二)省级以下电网企业
省级以下电网企业原则上每个省选择2个地(市)级供电公司、2个县级供电公司,具体单位由有关派出机构研究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2011年度输配电成本情况
1、电网企业(省级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和县级供电公司)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输配电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分业核算情况;
2、输配电成本支出情况;
3、输配电成本核算政策变化情况;
4、影响输配电成本变化的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情况;
5、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输配电成本信息情况;
6、与输配电成本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2011年度价格执行情况
1、购电情况。电网企业(省级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和县级供电公司)购电来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跨省跨区等)、类型(火电、水电、燃气、核电、风电等)、价格、电量、购电费情况,以及与上一年度对比增减情况、变化原因、影响分析等;脱硫、脱硝加价等电价政策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