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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面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在2012年2月召开中国保监会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会议。会议由保监会会领导出席并讲话,工作组负责人对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行业协会负责人发出《倡议书》。保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各保监局、行业协会、学会和各财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会,同时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会议。

  3.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时上报。保监会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各保监局、行业协会、学会和各财产保险公司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和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会议的要求,拟订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于2012年3月底前上报保监会。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2年4月-12月)

  1.保监会建立督办机制,跟踪、监督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方案的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行业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情况,定期形成工作专报,向会领导报告。

  2.各保监局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依法加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保险机构赔案积压自查清理情况的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机构,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

  3.行业协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辟车险理赔服务专栏,公布行业理赔服务流程、规范和标准,大力宣传车险理赔的各项监管规定和工作要求。在行业内发出《倡议书》,从行业自律角度提出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各项要求,按照方案中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4.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车险理赔案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对积压的赔案加强分类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案件的处理,及时纠正理赔中的问题。根据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从提高车险满意度和社会形象的角度明确改进理赔服务质量工作的预期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切实落实。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2年底-2013年1季度末)

  1.保监会根据集中治理阶段的情况,一是进一步部署综合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治理车险理赔难的长效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二是收集汇总各有关单位工作报告,对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会领导汇报,视情况召开年度总结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三是按照会领导统一部署,拟定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2.各保监局和行业协会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定期形成工作简报,向保监会工作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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