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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主要目的,从改进车险产品和促进行业加强理赔服务能力建设入手,通过制度化约束、标准化规范、信息化控制及透明化监督,着力构建企业主导、行业支持、市场引导、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理赔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优化理赔服务环境,着力促进财产保险业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理赔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一是使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理赔服务基础建设明显加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规范化和便捷程度明显提升,服务创新取得新成效。二是行业规范、统一的车险理赔服务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初步形成,以信息化、透明化为基础的车险理赔服务评价机制、公开机制和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三是加强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监管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四是保险消费者对车险理赔服务投诉明显减少,社会公众对车险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要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维护好、实现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共融的局面。

  (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治理当前社会反映的重点问题,又要通过健全制度和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的原则。要发挥政府监管、公司管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既要集中治理行业内部车险理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积极为行业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原则。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被保险人自身对改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

  (五)坚持改进服务和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既要加强理赔服务质量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又要注重防范车险理赔环节的风险,提升行业防控保险欺诈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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