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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2〕252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思路,促进财产保险业不断加强理赔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理赔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成立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组,明确工作组负责人及成员姓名、职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二、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具体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重点工作、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和时间进度安排。

  三、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及有关意见建议以工作简报形式报送保监会(邮箱地址:chexian@circ.gov.cn)。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2〕5号)及本通知的要求形成各自工作方案,于2012年3月底前上报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机动车保险业务也随之快速发展,承保数量和覆盖面迅速扩展,理赔案件数量急骤增长。财产保险业理赔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已不能适应车险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难以满足社会各界不断增长的需要。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不高导致理赔难问题,不但损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而且已成为制约财产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落实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关于“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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