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中评协〔2011〕86号)
有关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1年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
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3号)、《关于发布〈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1〕38号)和《
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促进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保证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依据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2011年抽取24家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本年度检查对象(包括分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同时,可以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抽查以往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条件的持续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情况。以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涉及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等准则的执行情况,并兼顾其他业务准则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没有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