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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补充附属资本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补充附属资本的批复
(银监发[2003]133号)


兴业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请示》(兴银〔2003〕请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募集3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

  二、你行募集和管理次级定期债务应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银监发〔2003〕25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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