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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的通知
(体群字[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推动“四进社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展现“体育进社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推广优秀体育健身项目,促进社区居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宣传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先进事迹和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先进的社区体育文化,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活动内容

  (一)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晚会;

  (二)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体育健身项目进社区交流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展演晚会:3月20日下午,北京星光影视园;

  (二)交流活动:3月21日上午,北京市三个社区。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和群体处长,文明办领导1人;

  (二)参演省(区、市)体育局领队1人,参演项目及人员数量另行通知。

  五、报名、报到、离会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与文明办领导3月19日报到;领队及参演人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报到地点为北京星光影视园梅地亚酒店(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北兴路东段2号);

  (二)所有人员于3月22日离会;

  (三)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报名表(附件)于3月7日前传真至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如需接站,请将抵达时间、航班、车次告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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