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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注:1.“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注册会计师人数”、“领军人才人数”、“从业人员人数”、“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注册会计师学历结构”、“前3年中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受处罚和惩戒的情况”所需填写的数据均指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数据。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有关规定,可以豁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计入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注册会计师人数。
  3.“前3年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受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中,应列明处罚或惩戒的年度、文号和发文单位。
  4.分所填表人务必将联系方式填写完整,以便地方注协和中注协核对数据。

  附表3: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
  单位名称:

事务所编号

事务所名称

总收入(万元)

审计收入(万元)

注册会计师人数

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注册会计师人数

领军人才人数

2007-2009年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有无受处罚、惩戒

分所数量

从业人员人数

合伙人(股东)人数

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

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

注册会计师学历结构

《40

40〈《60

〉60

本科及以下

硕士(含双学历)

博士及 以上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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